審計準則公報第四十三號「查核財務報表對舞弊之考量」,於本(九十五)年九月一日發布,九十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含)生效,取代第十四號公報「舞弊與錯誤」。由於該號公報的實施,對加重會計師在財務報表審計上的責任,本文將針對該號公報的重點進行詳細導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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