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您的圖書館登入
IP:3.144.199.9

摘要


受矚目的臺中市鉛中毒事件發生後,中藥使用安全問題開始受到重視。臺灣的中藥材多依賴進口,海關針對部分品項進行抽驗,進入國內市場後再以抽驗的形式來監督管理。近幾年衛生福利部中醫藥司的調查報告中顯示,仍有少部分中藥飲片與製劑不符合規定。中藥材獨具的藥食同源特性讓主管機管對其定義與管轄劃分不清,許多含中藥的產品並不需要醫師處方或藥師調劑即可於一般通路販售,更甚者違反規定聲稱療效且無標示注意事項,都容易使民眾誤用或過度使用造成身體不適。另外現行中藥材販售資格與規定雖然提高了民眾對於中藥的可近性,並保留了中藥房與藥鋪產業,卻同時讓販售者可以不需中醫師處方就能以零售方式賣與民眾藥材,再加上中醫藥從業人員對於毒劇中藥與禁用藥的繼續教育與主管機關稽查管理量能不足,使民眾健康與用藥安全難以獲得保障。因此衛生福利部針對中藥用藥倡導「停、看、聽、選、用」5大原則,提醒民眾在中藥購買與使用上須透過醫師處方、藥師調劑,購買固有成方飲片時認明販售者資格、藥材包裝的標示是否清楚合格,另外在選購與使用含中藥成份的保健食品與保養品時,應事先諮詢中醫師或藥師,不購買來路不明或過度宣稱療效的商品,才能保障自己的用藥安全。

關鍵字

中藥 用藥安全 重金屬 品質管理

參考文獻


衛生福利部中醫藥司:109年中藥材進口統計資料。
「輸入藥物邊境抽查檢驗辦法」第3章。
「上市中藥監測辦法」。
衛生福利部中醫藥司:109年度稽查計畫中藥藥政稽查執行成果。
衛生福利部中醫藥司:可同時提供食品使用之中藥材。衛部中字第1071860124號。

被引用紀錄


陳凱威、鍾國彪、雷才萱(2024)。中醫藥於癌症照護之文獻回顧北市醫學雜誌21(4),313-325。https://doi.org/10.6200/TCMJ.202412_21(4).0002

延伸閱讀


國際替代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