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目的性原則是康德《 判斷力批判》 之主導原則。牟宗三先生認為康德的合目的性概念不足以作為審美判斷力之最高的原則,因為在此原則之下,美的對象「內合地決定於理性,外離地遙依于神智」,而這與美的本性根本相違。如果審美判斷要達成其作為理論理性與實踐理性的橋梁的目標,「美的分析」就當重述。(1)本文通過對康德的「合目的性」概念的幾個層次的剝離,認為牟先生在對康德的合目的性概念的理解上存在著一些混亂,即他將主觀的合目的性(審美)與客觀的合目的性(目的論)混同,將內在的合目的性(道德神學)與外在的合目的性(自然神學)混同。本文認為這種混同是牟先生所得到的結論與《判斷力批判》之要義相去甚遠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