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創意產業」包含的範圍極廣,在這十年間其中影響表演藝術生態最大的,莫過於政府各單位都努力推動的「閒置空間再利用」。回顧「文化產業」、「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歷程,可以看到另一個平行發展趨勢,也正是這個概念。「文化產業」和「文化創意產業」的推動,擴大了閒置空間再利用的想像;被再利用的,往往必須承擔經營壓力,讓「文化產業化、產業文化化」得到實踐機會。從中二十號倉庫到華山1914的案例,都有這樣的軌跡。
為了持續優化網站功能與使用者體驗,本網站將Cookies分析技術用於網站營運、分析和個人化服務之目的。
若您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本網站使用Cook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