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五二年第十五屆赫爾辛基奧運會在芬蘭舉行期間,I.O.C.大會通過「兩個中國」,同時可以參加奧運會開始,台灣海峽兩岸體育之接觸掀起序幕。迄今期間,「奧會模式」的產生、「大陸探親」的開放、「體育大陸政策」與相關法令的公布,兩岸奧會協議之簽訂等事情的發生,致使兩岸體育之互動關係也由衝突、排斥、爭鬥與接觸、瞭解、甚至延及彼此地區之交流活動。兩岸體育交流活動自七十八年迄今有四年餘之久,本文謹特此四年餘期間之體育交流彼此間所面臨之困難問題,提出意見建議政府行政機關、機構、學校、團體在辦理兩岸體育交流工作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