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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期刊

重構與讀解:日本與台灣近代雕刻(1876-1945)

摘要


明治維新之取範於泰西者,就如大化革新之取範中國隨唐文化;但仍以復古主義爲信條。明治維新可謂不外乎是「藝術機械文明取範泰西,惟道德仁義則固守東方固有精神」的一種不徹底的政治及社會改革(陳水逢,1968,頁7)。因此,在藝術與教育方面進行歐化的洋風政策,仍是期能培育出和魂洋才。經由政府推動,延聘義大利藝術家進行歐洲學院派教學策略下;産生了洋化藝術與國粹主義的衝突。日本近代雕刻就在此衝突中,促成東京美術學校雕刻科於1898(明治31)年採折衷主義成立塑造部。接著出國留學的藝術家紛紛返國,將歐美不同的藝術思想與風格引入國內,至1912-1926年(大正時期)「白樺」雜誌已扮演著介紹西方藝術理論、藝術史的重要角色。一次大戰後歐洲的前衛藝術思潮,於東京大地震後也出現在日本。此外,從1907(明治40)年開始舉辦的官展其主導的風格,更造成之後的羅丹派與學院派之爭。大正時期,更演化成官派與在野派之爭。日本的雕刻藝術就在此解構、衝突、重構、形成主流、再解構的循環中,形成二次大戰前的近代雕刻史。 根據史料得知,台灣日據時代赴日本學習雕刻者,除了大正時期的黃土水外,都集中在1931-1935(昭和6-10)年之間,其中包拓張舜卿、黃清埕卻在1943(昭和18)年返台途中船難過世,張舜卿、範倬造於台灣光復後,也未在台灣藝壇活動。因此僅能從黃土水、陳夏雨、蒲添生所留下的資料,進行本研究。 從研究的文獻資料,可發現此三位雕刻家很少深入談論當時日本或其教師作品風格,大多是論述教師的指導態度與人生哲理。由此可知,在民族性、文化特質的差異性上,他們在日本的學習與創作曆程,是以個人特質、生活經驗、情感體驗去針對學習對象進行讀解後的再創造。且居於當時的雕塑主題大多是以具象的人物或特定的公衆人物爲主,創作的媒材則以木材雕刻、黏土塑型翻注石膏,或將木雕原型或黏土塑型的作品再翻鑄青銅爲多,大理石雕鑿較少。故就藝術形像而言,有其根本的特徵與質規定;也因此造成三位藝術家在日據時代的作品風格,雖均是經出個人讀解後的再創造,但作品主題與表現形式雜免異中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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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引用紀錄


吳幸晏(2004)。大溪傳統供桌演變之調查研究〔碩士論文,國立臺灣大學〕。華藝線上圖書館。https://doi.org/10.6342/NTU.2004.1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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