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在金融分業與混業上的選擇,自二十世紀八○年代中期經濟改革開放後便日益明顯。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中國金融市場的逐步開放將迫使中國大陸正視自身金融市場環境與整體金融競爭力的問題。在目前尚堅持金融分業思想而缺乏對金融混業現狀規範的法制環境下,中國大陸事實上卻已經出現採取跨業經營以追求更高利潤與更大競爭優勢的金融控股集團。本文將從分析現階段中國大陸金融混業情況的類型,與比較其他如德國全能銀行模式的適用可能,探究金融控股公司模式是否將成為現階段中國大陸金融混業發展的最適選擇,並對相關立法建構提出不同層次之思考與建議,以期對現今中國大陸金融發展的現實與趨勢,有其整體性及前瞻性的視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