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法學教育的目的與宗旨,不是一個純粹理論性的問題,而是具有多重實用價值的問題。法學教育不會只是為了教育而教育。研究法學教育的目的與宗旨,就是在思索從事法學教育的實用價值。而為何實施法學教育、為誰實施法學教育、實施法學教育希望造就什麼樣的人才、希望獲致什麼樣的成效等等,也無一不是具有實用價值的命題。本文無意論述臺灣的法學教育應該如何改革。只是從一位長期執業律師、也有兼任教職經驗的實務工作者的角度,觀察、思考並探討合宜的法學教育的目的與宗旨,希能提供從事或關懷我國法學教育發展前景的朋友,一些也許並不完全一樣的觀念做為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