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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期刊

自由平等之教育選擇權探討

摘要


「愛其子,擇師而教之」,自古即有家長為子女慎選受教的責任與權利之流風,更遑論今日民主的社會下,家長欲為其子女爭取適宜教育之心態與動機。在一九九一年時,布希總統在美國兩千年之教改方案中即明白揭示:對教育改革採取比較激進的方法有其必要性,因此教育事業民營化可視為一個重要導向,而家長之教育選擇正可呼應教育民營化的改革。而目前我國國民中小學教育係屬基本教育與強迫教育,因此政府設立學校提供六至十五歲之學童就學;然而隨著民主思潮的衝激下,也逐漸地在「自由」與「平等」的思維下,激發出家長對教育選擇的權利與義務。

關鍵字

教育選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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