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八十四年教師法公布後,教師有其專業教師之法令,可知公教分途已是未來發展的趨勢,教師如果對每年之考核與影響、未來考核制度之變革方向暨教師專業評鑑實施等政策,有其真正認知與瞭解,必能維護自身權益、配合社會潮流終身學習,不被淘汰且能提高教學品質與教師專業素養;同時,政府執法上亦能考量教師與公務人員間之特性,使新法實施後對所有教師帶來嘉惠與尊嚴,而無負擔與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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