嵇康《聲無哀樂論》旨在追問音樂的「自然之理」,「自然之理」只有理性思維才能把握,元氣是音樂產生的本原,莊學與玄學是「聲無哀樂」的哲學基礎,情是人自身的生存體驗,聲是具有「自然之和」的純形式,「和聲無象」滌盡了音樂中的情感倫理政教風俗內容,革除了傳統「樂象觀」的部分意涵,凸現「曲度」的審美價值,音樂形式是音樂美的來源,音樂真正走向藝術的自覺,構成魏晉藝術自覺的一個重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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