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理學的方法論是格物致知。在宋代理學內部,朱子代表著理學、陸象山代表著心學分別對這一方法作出了不同的詮釋,從理學史看,這種分歧從二程開始。朱子集宋代理學之大成,他對格物致知的嚴謹解釋涉及到心與理、多與一、漸與頓、知與行四個方面,成爲研究這一方法論最爲典型的材料。但朱子的這些詮釋,都能夠更遠地從先秦儒家大師荀子學說中找到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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