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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期刊

《莊子•齊物論》的辯證語言

摘要


齊「物」之道,在齊「物論」,在不可齊之中,尋求可齊之道。所謂詭辭,可分爲邏輯的詭辭、辯證的詭辭兩種,莊子爲避免自己的論述也陷入言詮,採取一種特別的語言形式,用「旋說旋掃」的方式,取消彼端與此端這種邏輯上的二元對立,謂之「辯證的詭辭」。既然名爲詭辭,便有其矛盾之處,莊子運用「先分解再取消分解」的辯證語言性格,以疑問的句式,取消由語言分解而來的相對兩端,解消一切對概念系統的執著,乃因真正的「道」並不在言詮之中,被解現象界的相對,回歸形上界的絕對。所以看似表相的矛盾實已消融於非矛盾的終極根源,「有」、「無」同謂之「玄」,解消對心知的執著,生命從對立的困境中超越而出,回歸無執著、無分別的自然常道,道通爲一。

關鍵字

辯證的詭辭 物論 旋說旋掃 心知 執著 天鈞 道樞

被引用紀錄


沈婉霖(2013)。《莊子‧內篇》語言詮釋--以〈齊物論〉為中心〔博士論文,國立清華大學〕。華藝線上圖書館。https://doi.org/10.6843/NTHU.2013.00249
周詠盛(2011)。《莊子•齊物論》結構研究:論其問句形式、隱喻及寓言〔碩士論文,國立臺灣大學〕。華藝線上圖書館。https://doi.org/10.6342/NTU.2011.03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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