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認為「欲」是造成社會國家混亂的根源,同時「知」的濫用很多時候也會進一步刺激民眾的「欲」望,「知」的消極作用又突出表現在政治上的「有為」,因此他提出「無為」以祛亂達治。「無為」要借助「無欲」來實現,而「無欲」則藉以「去知」來實現,順萬物的自然之性,以「無為」而達到「無不為」的政治目的,老子的這一套政治思想體系根源於他對宇宙中「道法自然」以及「反者,道之動」的法則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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