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愛的核心是「我-他」之愛,強調由己推人,體現為愛己、愛人、愛物。但在仁愛的發用過程中,仁愛不僅注重我對他人的愛,同時也強調對象主體對我之愛的感通與回應,即「他-我」之愛。因此,仁愛是「我-他-我」的主體間性的愛。此雙向過程生成仁愛的互為境遇,構成早期儒家的雙向倫理特徵。仁愛主體間性將每一個個體都視為與「我」一樣具有「不忍之心」的主體,強調人與人之間相互尊重,互為目的,對當代人際交往有著重要的價值和意義。仁愛回向性的研究,還有待我們進一步的推進,以並能形成系統的理論闡發,使仁愛的回向性價值在儒學現代化的構建中也能得以張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