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宗三詮釋陽明心學格物說,認為物是道德實踐的行為事件;格物包含了意之所用到意之明覺感應的過程;物的實現需要在感應明覺中確立本體論基礎。在此基礎上,牟宗三認為傳統的心學理論僅僅在道德意願上貫徹了本體與行動的一貫,但缺乏對於物的知識系統的理解,故而難以真正達成道德事件的圓滿實現。由此,牟宗三提出了格物副套,在行為宇宙中嵌入知識宇宙,建立知識理性的重要地位,並將之統攝于道德理性的系統中,建立了良知坎陷說。良知坎陷說是心學系統自身義理的邏輯開展,是對格物說的發展與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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