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都會區的都市發展及社會狀況與鄰近的日本類似,目前我國所施行的都市更新政策及執行方式也大多參考日本做法,觀諸日本政府考量都市防災需求,於1969年將其原本的「市街地改造法」與「災害建築街區造成法」整合後頒佈「都市再開發法」,期望促進都市土地有計畫之再開發利用,復甦都市機能,改善居住環境,增進公共利益,改善公共設施之充實,以增進土地合理有效利用,更新都市機能並健全都市發展,日本政府及民間在近五十年來的努力成果,確實值得台灣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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