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分析《聊齋誌異》「悍妒婦女」之人物類型,首先透過傳統敘事文本之對照,以見《聊齋誌異》「悍妒婦女」所反映者係其來有自。其次以《聊齋誌異》「悍婦」「妒婦」兩類原型人物為基礎,以見「悍妒婦女」類型在其文本結構方面,係具有兩類原型之特質而另出新意。且根據與家人對應關係之不同,「悍妒婦女」類型其實又區分為「悍婦而妒」「妒婦而悍」兩種亞類。然在整體人物行為表現之傾向上,「悍妒婦女」類型仍有其一致性:如其身分較多士人家庭之主婦或本身即出身於士人家庭;施暴行為聚焦於「肢體暴力」與「語言辱罵」;傾向透過「食物」與「子嗣」之議題操控家庭氣氛;其與丈夫之關係較多表現於對峙抗衡之勢;人物悍妒問題之解決則傾向自我悔悟、而輔之以果報警示等。
「悍妒婦女」類型之構建有其深層機制,根據上述文本結構特質,本文擬由傳統性別論述所形成特殊之語意環境、現世具體成文法之對照、與家庭結構中資源與權力分配力場等角度切入,以呈顯「悍妒婦女」類型據以建構前述文本特質之深層機制。希能透過表層結構與深層機制之分析,全面剖析《聊齋誌異》「悍妒婦女」人物類型之建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