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是雙面刃。相同的藥物在正確的使用方法下,能發揮治療病痛的正面效果。相反地,在濫用或惡用的情況下,將產生危害人體健康乃至喪命的負面作用。麻藥也是如此,若正確地施用於外科治療上,能緩解患者的疼痛,並給予醫者更充裕的時間施術。然而,從文人筆記、小說與檔案紀錄來看,使人不感痛覺甚至喪失知覺的麻藥往往也被當作犯罪工具,幫助犯人遂行竊盜或誘拐等違法行為。究竟這些與麻藥相關的醫藥知識如何在民間傳布?又,利用麻藥遂行犯罪之人如何取得藥物?而官員對於使用麻藥犯罪案件有何因應對策?對此,本文擬以麻藥的惡用為中心,透過迷竊與迷拐案件的分析,探究清代社會藥物與犯罪的關聯,藉以反映明清以來醫藥知識普及化的情況下,藥物的不當使用對於民眾生活所帶來的負面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