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您的圖書館登入
IP:18.189.28.147
  • 期刊

投保中心團體訴訟案例介紹-財報不實篇(綠能案)

摘要


1.投保中心可代表受害投資人向上市(櫃)公司或不法行為人進行訴追與求償。2.原財務預測與實際營運結果產生重大差 異或須更新時,應公告予外部投資人知 悉。3.公司負責人執行公司業務,如有違反法 令致他人受損害時,應負連帶賠償責 任。

關鍵字

無資料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