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機關執行業務所進行的各項活動必須依照法令規章的規定或限制,將自特定資源所獲取的收入用於特定的業務活動與服務,因此必須設置基金來管理分屬不同資源之財務收支與業務活動。本期係探討現行台北市政府一些特定資源、基金資源的處理與財務資訊表達,並提出改進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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