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法第36條於77年1月29日修正公佈,係規範公開發行公司公告、申報財務報告與重大事項之義務、方法與時效。由於公開發行公司月財務資訊及重大資訊,是投資人投資決策之重要依據,惟因電腦科技與網際網路之發展,資訊公開之方法與時效之進步,已不可同日而語,現行法之規定已有不合時宜之處,作者提出多項建議,期供主管機關以為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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