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有土斯有財」,房市近來已成為你我茶餘飯後熱門話題之一。然而,土地及房屋在國內現有的會計準則規定下,統稱為固定資產,僅於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一號之非流動資產中以及部分解釋函中加以規範。IFRS則有專門對其規範的準則,可從IAS 16及IAS 40中對自用不動產及投資性不動產之重要規定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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