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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明代後期,程朱理學和陽明心學皆有高度的發展,兩大學說的內在價值及差異性對社會各造成不同的影響。高攀龍作為東林學派的領袖人物之一,致力於樹立良好的社會風氣,於心性論的問題上提出重整與統合,提倡修養心性、把握更切實的成學之道,期望回到儒家的性善之義。宋明的理學家致力於《大學》的經典詮釋,各思想家的「心物關係」遂成為論學的重點。本文以《高子遺書》的內容,首先從心學與理學的接洽下,理解高攀龍所詮釋的心,為「心具性理」,重視心來本具含性理的觀念。其次,論及高攀龍對「物」的觀點,所認同「物」既是「事」,也包含「天地萬物」,認為其背後皆具有統一的本質之理;「處物為義」則為他所強調的格物之法。最後談心與物之關係,瞭解他心中之理如何結合事物之理,以合內外之道;同時也釐清高攀龍如何以此思想脈絡,對抗晚明陽明後學「無善無惡」的論述,並且提倡具體的修身成德之法,重建儒家「性無不善」的社會風氣。

關鍵字

高攀龍 性善 格物窮理 心物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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