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犯罪乃全球性的社會問題;近年來,中國大陸治安由於受到組織犯罪之嚴重威脅,不斷投入大量警力,冀以達維持社會秩序目的,惟組織犯罪利用其特性進行直接或間接的「漂白」而轉型,已悄然壯大,本文先以法律角度分析中國大陸《刑法》第294條對組織犯罪的定義,進而分析現階段中國大陸組織犯罪概況、發展情形及特色;最後針對此類犯罪類型之跨境合流問題,配合今(2009)年4月兩岸簽署「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刑事司法互助協議」,來說明將來兩岸共同打擊組織犯罪之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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