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旨在探討皮錫瑞之《詩》學主張。文章首先指出《詩經》學中主刺的傳統,不必待新的學術時代之來臨纔黯然失色,其實在以《毛詩》學爲主流的《詩經》論述裏,這樣的諷諭傳統,已被排斥在《詩經》學的解釋序列中,反倒是此一諷諭精神,保留在歷代詩歌著作中。其次,指出皮錫瑞依漢代文獻舉證《毛詩》學系統裏對《周南》、《召南》出以后妃教化之解釋,並非《詩》之本義。尤其從對《關雎》一詩性質的認定上進一步指出漢代官方的今文《詩》學立場對詩歌的性質與功能一直有清楚的認識,就是以《三百篇》當諫書。於《關雎》,則有臣子之主文譎諫,而無后妃之德風天下。再次,皮氏指出後世詩人得風人之遺者,雖托言男女,非實言男女。進而批評朱子的《詩》學態度有失偏頗,於《楚辭》之托男女,近於褻狎而不莊者,未嘗以男女淫邪解之,獨於《風》詩之托男女近於褻狎而不莊者,必盡以男女淫邪解之。最後,指出皮錫瑞認爲《詩》之主刺,並非怨刺之意,而是以温柔敦厚抒其情,委婉曲折以達之,所謂“托物爲諭,隱約其辭”,“不言理而言情,不務勝人而務感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