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係在探討會計師簽證財務報表不實之民事法律責任,亦即當公司財務報表有重大不實表達,而會計師卻在簽證報告(如審計、核閱報告)出具無保留意見時,會計師對於屬於契約相對人之公司以及投資人所須負之民事賠償責任,其中又以對投資人為主要討論對象。 因此本文在會計師民事責任中分成對於公司之契約責任以及對於投資人之民事責任,前者以契約定性為主要議題;後者之議題則有雙簽會計師責任之區分、業務上應盡之義務其內涵、因果關係舉證責任之分配、比例責任之判斷等等,而 對於以上之議題,本文整理我國具代表性之實務判決藉並參考日本法,以對於我國法操作現況下所產生之爭議提供現行法下以及立法論上之建議,期許本文能夠對於我國會計師簽證法制上提供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