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科技之發展對智慧財產權造成衝擊,由於數位複製技術與傳輸的便捷,使得數位內容可以很容易的被複製與散布。隨著點對點網路傳輸服務興起與數位音樂漸趨普及,令音樂產業面臨了前所未有的挑戰,也肇致了音樂產業與點對點網路傳輸服務業者間持續不止之法律爭訟過程。 本研究採國內外關於音樂產業與點對點網路傳輸服務業者互動爭議之代表性案例,並綜合比較分析個案中法院見解,試圖辨析雙方互動所生之法律爭議。同時也嘗試為雙方建構可能之商業模式,並從消費者面加以評估其可行性,希冀於法律爭訟之外,為彼此尋求更多可能性,以共創雙贏局面。 研究結論鑒於法律爭訟未能解決雙方爭議,且彼此各具有不同的優缺點與市場利基,因此建議雙方應合作採取最適之市場決策,並因應法律規定、雙方協議、市場環境等主客觀環境,建構可行之互動商業模式。在創造市場最大利益時,同時免除消費者觸法之風險,並因應數位音樂時代的來臨,為消費者提供更多元之數位音樂下載平台;最後歸結於立法政策之省思,探討於科技發展與智慧財產權有所衝突時,立法者應妥適權衡雙方權益與全社會之福祉,謹慎規範彼此權義關係,俾使人類文明得以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