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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學位論文

債券型基金結構債之處理與台灣金融資產證券化之發展

The Disposition of Bond Funds’ Structure Notes and The Development of Taiwan’s Financial Asset Securitization

指導教授 : 李賢源

摘要


中文摘要 債券型基金是我國企業及高所得個人重要的投資工具,因具有免稅、穩定收益及低風險等特色,因此廣受投資人的青睞。在民國93年5月債券型基金最高峰時期,其規模曾飆至新台幣2兆4,000多億元。惟在民國93年6月底,美國聯邦準備銀行理事會開始調升利率,結構債的報酬率也急速反轉,並且在評價上產生虧損。由於債券型基金持有結構債部位太大,因此引起投資人的恐慌,並造成一股回贖的熱潮。 民國94年期間,債券型基金爆發結構債事件,造成基金大量被回贖,債券型基金規模一路降至目前的1兆1,000多億元,規模縮水有五成之多。許多投信事業因此造成鉅額虧損,對投信業造成相當大傷害。 主管機關為此一事件提出改革措施,希望能盡速化解債基風爆並有效健全債券型基金市場,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在金管會與業者皆有共識的前提下,業者積極為解決反浮動結構式債券提出各種解套方案,包括分割債券、浮動利率轉換債券(FREN)以及另一條活化債券型基金資產的路子─債券資產證券化,以因應債券型基金規模逐漸萎縮,提高流動性準備,而其中又以證券化商品最為熱門,不僅可解決創始機構流動性問題以及協助取得資金,並且對投資人而言僅課6%的優惠分離課稅稅率,因此債券資產證券化便成為解決債券型基金流動性風險的要角。 本文透過此次結構債事件做一較深入之探討,提出可行的建議方案,以期國內債券型基金能有正常之發展,並讓投資人權益可以獲得較佳保障;並藉由資產證券化解決債券型基金結構債的經驗中,找出台灣未來資產證券化的發展與潛力。 最後,經由本研究中以資產證券化解決債券型基金結構債的經驗與實證,歸納整理出以下結論: 以台灣本土資本市場之資產證券化物件作為資產池,同時結合貨幣市場CP 所衍生的ABCP 證券化商品,在可兼顧證券化商品的優點又不失持有標的流動性的利基下,將是未來台灣資產證化的主流。

關鍵字

結構債券 融資產證券化 ABCP CDO C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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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資料

並列關鍵字

ABCP CDO CBO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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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引用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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