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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學位論文

現代行政國家與憲政思想之變遷

Modern administrative nation and the transition of constitutional theory

指導教授 : 許志雄

摘要


觀察憲法思想、理論之演繹,以及各國憲政體制之發展,為因應現代行政國家現象,無關總統制或議會內閣制、無關行政是否對立法負責,立法與行政關係均應呈現「行政統治―立法監控」之理念類型:現代行政國家因行政權「統治」機能強化、議會立法決策機能衰退,故有必要限縮議會立法決策權限,議會轉型為監控行政角色,並應謹守監控分際。為化解強勢政府的國家權力與人權保障間緊張、對立關係,應導入行政權民主化要求,包括透過代議民主與直接民主將民意反映於國政、充實國民討論過程、建立政優於官之政官關係。至此,立法與行政關係轉型為「行政統治―立法監控」的「行政權優越型」權力分立型態。 我國近年來政治迅速民主開放、經濟高度成長發展、社會呈現多元相對價值,國際情勢上一面與國際接軌、一面有虎視眈眈的中國文攻武嚇,行政事務趨於多樣化、複雜化,明顯已不可逆轉的踏上現代行政國家一途。憲法規範論上,從我國歷次修憲結果觀察,行政權確實逐漸增強,似順應現代行政國家走向,但政府體制不清某程度仍弱化行政權。行政部門法律提案、立法決策、委任立法之數量與必立均大幅增加,但立法院藉由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2款覆議維持原決議門檻降低,對重大爭議案件仍有相當立法決策權限,同時濫用監控權力,疲勞轟炸的質詢制度或辱罵官員層出不窮,對行政權強化造成嚴重妨礙。行政權民主化要求上,行政院長具有媒介民主性格、代議民主的選罷制度、政黨制度,以及高門檻的直接民主,似不足以使國民完全反映民意於國政、政官關係呈現官優於政構造。在行政權歸屬不明、立法院掣肘,與行政權民主化不足情況下,立法與行政互動在規範論上某程度仍逆向呈現「議會優越型」權力分立型態,與我國現代行政國家現實大相逕庭。本篇論文嘗試從強化行政權、限制議會立法決策權限角度,思考如何弭平我國憲法規範面與行政國家現實面之落差,進一步提出促進行政權民主化之途徑,以解消國家權力與個人尊嚴、自由權利之緊張、對立關係,期提供下一階段憲政改革作為參考。

並列摘要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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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引用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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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