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類廢物品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中,為了稽核資源化處理廠處理後衍生物再利用之狀況,目前僅規定廢機動車輛與廢電子電器物品需達到資源化比率之法定值。在無規定衍生物處理績效法定值下,廢物品資源化處理廠之資源化效率是否均達至應有水準或相差不鉅? 除回收率是各國應有之環境政策目標指標外,資源化比率亦是先進國家重要指標之一,日本環境省將資源化比率列入循環型社會指標,歐盟亦在廢電子電機設備指令(WEEE)將資源化比率列入各會員國應達成回收目標之一,有鑑我國未來環保政策與國際接軌,故國內資源化比率之研究探討為必要課題之一。 本研究廢物品資源化比率調查分析之種類,以廢家電(廢電視機、廢電冰箱、廢冷氣機、廢洗衣機)、廢日光燈為主,廢家電在規定衍生物處理績效法定值下,各廠資源化比率均約80%,但其趨勢未明顯遞增,有鑑日本廢家電回收制度之成效,可供我國政府與相關企業參考;廢日光燈處理在無規定資源化比率法定值及相同技術下,各廠資源化比率差異頗鉅,建議對於需經拆解分離處理之廢物品類應有資源化比率法定值。在推廣廢棄物再利用上,資源化比率是能對環保政策與措施有效性實質計量之指標,可促進物質循環利用,且是建立廢物品差別補貼費率之最適指標。藉由說明資源化比率之應用範疇,供國內政府相關單位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