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本研究是以付款方式對於其支付意願之影響為研究核心,以一次付清/分次付清的付款方式為研究的出發點,再探討決策框架的得失型態和得失程度與產品類別對付款方式支付意願的影響。本研究共有二個實驗,實驗(一)的主要目的是探討付款方式、框架得失型態和產品類別是否會對付款方式的支付意願有所影響。而實驗(二)除了進一步操弄框架型態外,還添加了一個新變數─框架得失程度和增加實驗產品項目,其目的是探討付款方式、框架得失型態和框架得失程度,及產品類別是否會對消費者付款方式的支付意願有所影響,並以單因子、二因子和三因子變異數分析,及計劃檢定對研究假說加以檢定。 本研究結果如下所示: 一、付款方式與消費者支付意願之結果 從本研究實驗(一)和實驗(二)的結果中發現,付款方式與其支付意願之間沒有顯著的差異,本研究認為付款方式與支付意願之間不顯著是因為兩者之間有其他的變數干擾其效果,如:框架得失型態、框架得失程度,以及產品類別。 二、框架得失型態與付款方式支付意願的結果 由實驗(一)和實驗(二)的結果皆得知,框架得失型態與付款方式之支付意願沒有顯著的交互作用存在,本研究認為另有一個變數─框架得失程度干擾著框架得失型態和付款方式支付意願之間的關係,因而使得實驗(一)和實驗(二)結果的不顯著。 三、產品類別與付款方式支付意願的結果 從實驗(一)結果發現,產品類別與付款方式之支付意願之間有交互作用的關係存在,因有此結果的支持,所以在實驗(二)中將實驗產品項目擴大,但由實驗(二)的結果得知,產品類別與付款方式的支付意願之間沒有交互作用的關係存在,本研究認為可能的原因是黑白雷射印表機和電視機在功用型產品和享樂型產品的連繼帶中,兩者可能位於中間地帶,因而導致實驗(二)結果的不顯著。 四、框架得失程度與付款方式支付意願的結果 由實驗(二)的結果得知,付款方式、框架得失型態和框架得失程度三者之間有顯著的交互作用,將結果歸納本研究發現下列二點: 1.與利得相關的決策框架且程度較大時,符合使愉悅感受達到最大為消費目標的推論,較傾向一次付款 2.與損失相關的決策框架且程度較大時,符合降低購買產品後所需付款成本的知覺痛苦為消費目標的推論,較傾向分次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