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朗賽為新古典樂派的作曲家,新古典樂派為二十世紀音樂上的一種運動,其樂派的特性源自於十七與十八世紀音樂的一些特徵涵蓋在當時的風格裡,意義上來說是對晚期浪漫那種無自制的感情誇張方式普遍反動的一種表現,新古典樂派主張在樂曲創作方面應該要有一個目標、目的以及方向,或者有一定的形式去跟隨,音樂的發展應該回到過去,音樂的風格上也轉變許多,管弦樂的色彩也比後期浪漫少了許多,傾向較客觀與自然的風格。法國的音樂有種獨特的韻味,但與德奧的作品最大的差別為法國的音樂比較輕巧,希望藉由此篇報告,來對法國的法國號音樂作深入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