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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學位論文

李娃傳文史互證研究

指導教授 : 陳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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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唐士人白行簡(776-826)撰寫的〈李娃傳〉,是唐傳奇的名作之一。此文本敘述人與人之間的故事,又女性角色背景設定在娼妓等低層女子,面對上層男性、面對生存,她們是以何種姿態行走其中?本論文企圖以小見大,透過實驗性質,分別從〈李娃傳〉的生活史、文化史與敘事方面作為切入點,一窺中唐時期士人們的生活面貌。   〈李娃傳〉中的生活史,意味著「補史之闕」,補正史所疏漏的過往事蹟;〈李娃傳〉一類的傳奇、筆記小說等,保留了不少唐代生活材料。因此,本論文第二、三章將針對〈李娃傳〉中的生活史、文化史作一深入分析。第二章專以有關中唐生活的物質面與精神面為主,第三章則是討論唐代興起的「士子與妓」議題;狎妓在唐代屬於特殊的文化特色,而娼妓處於人倫邊緣,位處社會中的低階身分,由於唐代的科舉、官場文化等因素刺激下,使得隸屬高階的士子們紛紛與娼妓有所關聯,生活中大小場合更是少不了娼妓們的陪伴及助興。隨著時間流傳,更成為了文學上雋永的書寫對象。筆者分析之際,輔以同時代的傳奇、筆記小說、相關史料等作為佐證,希冀能對中唐人們的生活痕跡有所重現。   第四章敘事方面,主要以文本中段的「缺寫」為主。滎陽生遭棄之後,歷經挽歌郎、斷絕父子關係、乞食街頭等過程中,未見李娃的動向。那麼,「李娃去哪了?」對此,第四章將藉由宋代以後有關〈李娃傳〉嬗變情形,分析後代讀者如何接受原作中的空白缺寫;包括情節裡主要人物隻字未提,以及人物性格上的闕漏。末尾,再分析原作的敘事方式,與後代流變相對照,希冀能突顯出原作中空白缺寫的用意。 綜合而言,〈李娃傳〉是以滎陽生為主軸,承載著士人們的情欲與理想。李娃一人前後分別體現三種形象──尤物、賢妻與孝媳,然而,自古以來,尤物與家內之妻向來互不混淆,甚至視前者為禍水,因此,「作意好奇」的作者藉由「遊仙」創造出異於人世的經歷。突顯出「異」,正是因為與「常」相對照,由此,可以看出唐傳奇中寫實的必要性;又,〈李娃傳〉結尾為何引來不小的漣漪,莫過於私妓出身李娃如何能成為士人之妻,甚至受封?能夠質疑作者的寫作動機,若非有著中唐社會現狀的基礎,何以發出歧見?真實與虛構之於唐傳奇,一直是個大哉問,筆者在本論文第二、三章藉由分析〈李娃傳〉的生活片段、士子與妓的組合,作者「假小說以寄筆端」,取自自身生活周遭經驗,寄託了個人或是文人團體的想法。而這樣的想法,可以是對社會陋習的隱喻、批判,也可以是順應民心的改寫。又或許能夠是種「紀錄」:紀錄生活所見所聞、紀錄學問才識、紀錄人生。

關鍵字

李娃傳 生活史 文化史 敘事 妓女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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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平原著:《中國小說敘事模式的轉變》,臺北:久大文化股份有限公司,199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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