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旨在探討當代哲學家布里格豪斯(H. Brighouse)在「家長教育選擇權」這個議題上的分析與見解,以期能夠深化我國在相關政策設計上的理念思維。 緣此,本研究的發現,有以下五點: 一、義務教育的建制,本乎正義。 二、教育子女的權利,非根本權。 三、市場機制的運作,必須管制。 四、適度的經濟思考,有其必要。 五、家長的監督力量,可以善用。 最後,針對台灣的教育現況,本研究提出兩項建議: 一、教育基本法之解釋。 二、教育券方案之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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