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本研究經由文件分析、文獻探討,先期瞭解地方教育財政之癥結所在。在設置地方教育發展基金後,教育預算由普通基金的單位預算,改編為特別收入的附屬單位預算,其優劣之比較。蒐集彙整臺北市國民中學實施基金預算制度後,其相關問題的癥結,進而設定所欲深入探索之課題,安排於調查調查問卷中,本研究主要採問卷調查法,研究工具為「臺北市國民中學實施基金預算之研究」問卷調查表。 研究結果有下列的發現:一、基金預算實施的過程:教育經費採編列附屬單位預算特種基金模式,才能達到設置基金的目的,基金預算制度使得教育財源能穩定成長,達到專款專用的目的。二、基金預算的實施成果: (一)教育經費的編列受到保障。(二)教育經費運用更具彈性與效率。(三)基金預算經費籌措呈現多元化。(四)基金預算制度優於公務預算制度。(五)就經費來源公務預算和基金預算差別不大。(六)電子支付有利於基金預算的推動。三、實施基金預算所面臨的問題:(一)基金預算仍以政府補助為主體。(二)未能全面落實基金預算的精神。(三)基金預算執行與劃分有待改善。(四)自籌財源的誘因與動力待加強。(五)教育審議委員會的功能有待落實。(六)預算編列無法和學校中長程計畫相結合。(七)教育經費執行應回歸教育本質。 教育預算以基金預算制度籌編,經研究歸納出下列結論:一、基金預算活化了教育經費的運用。二、基金預算經費籌措呈現多元化。三、基金預算制度優於公務預算制度。四、有計畫才有預算的基金精神待加強。五、基金預算無法與校務評鑑相結合。六、國中階段尚未具備實施校務基金的條件。七、基金預算未能提升開源節流重視成本效益的觀念。 提出下列建議:一、經費運用彈性應再放寬。二、建立制度,健全學校發展。三、經費分配應更合理。四、基金預算應與校務評鑑結合。五、落實教育審議委員會的功能。六、溝通觀念開源節流。七、積極主動自籌財源。八、加強內部控制提升績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