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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少府官制從秦代就開始設置,歷經西漢、東漢、魏晉等時代的發展,職掌和內容在各時代都不盡相同,一直到隋煬帝大業五年(609),從太府寺中分出少府監,並且訂定少府監內部的定員、品秩和職掌,少府監的架構才正式被確立下來。唐代承襲隋制,少府監在唐代扮演宮廷手工業產品製作工場的角色,舉凡皇帝所用器具、玩賞之物,后妃服飾及郊祀、廟祀所用圭璧、百官儀物等,都由該單位來製造並供應。少府監在唐代與將作監、國子監、軍器監、都水監並列,同屬「五監」,具有無可取代的地位。 就少府監各級官員的遷轉途徑而言,以少府監為例,遷入途徑以寺監、地方官屬和東宮官屬為主;遷出途徑則以地方官屬、節度官屬和寺監為主。若以少府少監的遷入途徑而論,是以地方官屬、寺監和州府僚佐為主;遷出途徑則以地方官屬、尚書省和寺監為其主要。 在少府監實際內部的運作上,「營繕」是一個不常為人所知道的項目。營繕不僅有土木工程類的營造,也包括了器物軍仗類的修繕。而少府監承工部之政令,與將作監一同完成營繕之任務,其中將作監負責提供的是土木瓦石蓋造之類的項目,而少府監則負責較為精緻技術的工作項目,另外也提供了特定的材料和人力 供營繕之需用。 此外,少府監與其他機構之間也存在著來往的關係,如在財務支用上,少府監必須與金部、太府寺有申報、請領的往來互動;在宗廟神主的修理上,宗正寺先負責查明宗廟焚毀和神主失墜的原因,再由少府監負責修理太廟中的神主牌位;在處理禮器的修繕上,太常寺必須先檢查禮器是否合乎禮制,若有任何不宜或瑕疵、損壞,則由少府監負責修繕的工作;在貨幣的控管上,少府監則和司農寺一同合作處理惡錢氾濫之情形;在定價外族賓客朝貢藥品的事宜上,皆可以看見少府監及其下屬互市監、鴻臚寺及其下屬典客署之間往來互動的紀錄。 本文不僅是單方面的呈現少府監的沿革和職掌介紹,更藉由對本課題的探討,多面向地對官府手工業有更進一步的了解,配合後續出土的考古資料及前人研究,在此議題的探索上產生推陳出新之果效,另外也藉此議題釐清該機構與其他寺監、甚至尚書省之間的互動關係。本文擬以制度史為本,兼以相關的經濟史、政治史,這當可擴大唐代史學界各領域的研究, 而為日後研究相關領域的基礎。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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