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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篇論文分為緒論、唐代災異思想、唐代水旱災害之分析、唐代防治水旱災害之作為、結論等五章。自然災害影響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與國家政權的存續,防治災害往往成為歷代政府施政必須努力之任務。唐代自然災害多,水旱災害占其二分之一以上,成為唐代政府首要防治的目標。唐代的防治災害可分為四個部分:一是防治災害的思想;二是防治災害的作為;三是各種災異的思想;四是災異發生時的作為。 研究中特別強調兩個部分,即防治災害的作為與各種的災異思想,因為前者對於災害防治有實際的功效,而後者對救災有時會產生對立或抗拒之作為,不利於防治災害。唐代對災異思想認為宮人過多、冤獄、君王行為不當、賞罰不公、後宮或大臣不安本份等,都會引起水、旱、地震等相關的災害,統治者往往以素服、避殿、徹樂、減膳、出宮人、祈雨祈晴、速審、慮囚、降罪免死、封事極言、祭祀名山大川及放生等方式來消弭災害,承擔責任。 唐代前、後期,水、旱災害發生的次數相差不多,水災方面以玄宗時,次數最多,地域上,以河南道最為嚴重;旱災方面以高宗、文宗時,較嚴重,地域則集中在江南道與關內道。唐代的防災措施為重視農業發展、修建水利設施、設置義倉及常平倉等。水旱災救治措施可分為遣使賑撫、糧食賑貸、就食他處、平抑物價、蠲免賦稅等五類,此外還有罷封禪、停止宴會,賑濟絹、帛、鹽、錢、棺槨、醫藥治療、近親收養孤幼,並協助災民安葬及重建住宅等措施。 水旱災的防治與國勢興衰實為一體兩面,兩者互為表裡。然良好而與時俱進的制度、不可鬆懈的人事執行力,實為防治水旱災害的兩大關鍵,也可做為國家強盛努力的參考方向。

關鍵字

水旱 災害 災異 賑濟 防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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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引用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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