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習」做為獨立概念,可以從幾個脈絡切入,分別是生物學面向、心理學面向、社會學面向、現象學—身體哲學面向以及儒學的道德哲學實踐面向。就生物學而言的「習」著重生物本能在不同年齡層的發展軌跡。心理學而言的「習」是從人的心靈意識與記憶研究那些長期沈積而來的心理病癥。社會學則從規訓、制約審視「習」在個人及群體發揮的效用。以身體哲學為研究核心的現象學一脈是以身體做為本體的存在方式研究身體行為與世界的關係。傳統儒學是以道德實踐的角度看待「習」對於德性自我實現的正反面效果。在中國儒學中,以宋明理學的諸多論題最能豁顯「習」的道德實踐面向,本文從朱熹、王陽明、劉蕺山思想中,勾勒「習」的諸種詮釋。此外,本文集中從宋明理學脈絡抽繹「習」的諸種內涵,有助於補充詮釋理學家的修養工夫。從儒學的面向來看,「習」概念的重要提出,一方面回應宋明理學在儒學復興方面的努力,使原本中性意義的「習」字置於理學心學家的工夫論體系中,賦予道德辨別意義。從朱熹、王陽明或劉蕺山的理論中,「習」的詮釋益加突顯「知」的重要性。本文認為,朱熹關於「習」的論述可以用「積習成知」四字總括。「習」說明了朱熹「格物窮理」的積累過程,一步步朝向「致知」,即「豁然貫通」邁進。因此,他肯定道德的覺知之習,不是盲目之習。在王陽明良知學的結構中,代表「真心」的「良知」與種種習氣而生的「習心」對比,並且在「知行合一」理論中,可以析出「以知代習」的基調。在劉蕺山理論中,他一方面重新肯定朱熹「致知」的詮釋,同時提出「習不失性」,認為「習」僅管有助於道德規訓,但不能逾越道德本性固有的基本觀念。因此,劉蕺山藉「習」的詮釋強化「良知」的絕對主導地位,益以突顯「知」做為「道德判斷」在修養工夫的關鍵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