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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學位論文

我國政府危機處理之研究-以一九九九年「兩國論」危機處理為例

指導教授 : 黃人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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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戰爭未曾在人類社會發展的歷史中間斷過,回顧歷次重大的國際戰爭中,探究戰爭的起因,多因和平處置不當而造成戰爭。所謂和平處置不當,就是未能妥善處理和平與戰爭之間的衝突與冗機而發生戰爭。因此,學者為了研究防此衝突與危機變成戰爭,遂發展出「衝突研究」(Conflict Studies or Research)或「危機研究」(Crisis Studies or Research)。古巴飛彈危機後,西方國家為防止情勢失控引爆核戰,而花費大批人、物力研究「危機處理」(Crisis Managing)的理論、方法和準則。 綜觀歷次的臺海危機,不僅關係中華民國的生存發展,也涉及美國的國家利益,更牽涉到整個亞太地區的穩定與和平,所以這個危機基本上是屬於「國際衝突」類型的危機,同時也是我國、美國與中共三邊的衝突危機。1999年李登輝總統「特殊國與國的關係」一詞出現後,顯見兩岸在「一個中國」的主權爭議下,政治下的歧見仍然存在,外交上的競爭並未稍歇,運事上的對峙也沒有鬆緩。儘管兩岸間的經貿往來與民間文化交流,更加熱絡頻繁,但這並不意味兩岸末來「相安無事」,反而可能因較多的接觸,而產生更多的利益衝突或危機。因此,在順應國際潮流局勢,考量國情發展,預期國家安全威脅及並顧「經濟」與「安全」的兩岸關係發展上,建構兩岸關係的「危機處理機制」,實為當前刻不容緩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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