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響樂團的形成,由於各地區的國情不同,甚至於個人的想法、需要及習慣等,皆使樂團成立的方式有所差異。 目前在台灣地區有組織的交響樂團分為二者,其一為由政府編列預算而設立的常設性樂團,有國立台灣交響樂團、臺北市立交響樂團、國家音樂廳交響樂團、高雄市立交響樂團等,此外公辦而非常設性的樂團,則有臺北縣交響樂團、台南市交響樂團等。民辦的常設性樂團,有長榮集團獨立贊助的長榮交響樂團。其二為民辦非常設性樂團,有世紀交響樂團、樂興之時、愚韻、臺北青少年管絃樂團等。隨著社會的進步與開放,台灣現階段的藝術活動越來越多元且豐富,除了演出場地與設備較過去改善許多,政府也直接或間接鼓勵文藝活動的演出,因此有越來越多的藝術團體陸續的成立。面對表演活動的蓬勃發展,反觀台灣的藝術表演生態,除非演出單位擁有相當高的成就及聲望,或是國外團體所表演的場次可以引起觀眾的注意力與興趣,多數的音樂會票房皆不盡理想;因此藝術團體生存常面臨到幾項嚴重的問題,包括資金的籌措、觀眾群的建立、樂團的組織行政健全化與資訊化、表演人才與行政人才的培訓問題等。 面對政府補助金不足、捐款減少、製作費用不斷上升等,交響樂團辛苦經營維持現有水準;另一方面,藝術團體為了永續經營,必須認清不能只依賴政府的補助,需學習新的經營方式,以吸引可以維持本身使命與目標所必須擁有的資源;此篇文章將討論民辦交響樂團的行政組織之基本架構與營運管理之理念,與如何達成樂團財務穩定化與永續經營之目標進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