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論文以《莊子》的「安命」思想為主題,從兩方面探討它所開出的倫理意義。第一部分,討論「命」、「義」關係,及其所呈現的倫理向度。首先,藉由「內在他者性」的概念檢視「命」,揭示內在於生命歷程中的他者性。接著,從天人關係的角度,探討「命」、「義」關係,闡明「安命」思想所涉及的兩大向度:存有(「方之外」)與人間世(「方之內」)。第二部分,討論「安命」思想的具體內容。「化」的「安命」思想,提出在不斷流變的生命實情中,「安」於「化」的應對之道。「遊」的「安命」思想,則進一步深化前者,著重在人我關係當中,逍遙和選擇的可能性。由此可見,《莊子》的「安命」思想從「命」的被給定性和限制性出發,不僅從精神層面安頓生命。同時,也打開了「義」的人間世關懷,讓生命在人我關係中,找到安處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