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您的圖書館登入
IP:18.191.13.255
  • 學位論文

經學與通俗文學之交涉──以馮夢龍《春秋》學與《新列國志》為研究中心

The Negotiations between Confucian Classics and Popular Literature——Based on Feng MengLong's "Spring and Autumn" and "New Warring States"

指導教授 : 金培懿
若您是本文的作者,可授權文章由華藝線上圖書館中協助推廣。

摘要


馮夢龍文學作品豐碩,其經學上的成就亦不可小覷,筆者認為馮夢龍的經學與文學作品類出同源,使得其作品思想承繼關係密切。而筆者從前人研究歸納出,馮氏認為用通俗文學最能將聖人之言普及於民眾,舉凡馮氏的通俗著作多少都含有經義道理在其中,馮氏試圖藉通俗文學達到寓教於樂、傳承儒道的目的。因此,作為同是討論《春秋》經義的《春秋衡庫》、《麟經指月》、《春秋定旨參新》以及《新列國志》之經學與通俗文學的交涉現象,便是筆者關注的議題。 筆者根據馮夢龍《春秋》學的脈絡,從《麟經指月》對三傳與《胡傳》的繼承狀況,探討《新列國志》何以撰述,且如何撰述聖人經義。筆者依序以「天王狩于河陽」、「趙盾弒其君夷皋」以及「齊師、宋師、曹師次于聶北,救邢」三例,分別瞭解馮夢龍從三傳、《胡傳》承襲的內容以及馮氏敷衍故事於內容上所作的增補。從「天王狩于河陽」此例可看出,我們可以看見《左傳》與《胡傳》經解皆闡明了孔子微言大義的用心是為彰顯晉侯的尊崇之心,馮夢龍則在《鱗經指月》中已經將關注焦點放在晉文公身上,並且《新列國志》敘事重點不再著意於周天子的權威與顏面,反而更著力於刻劃晉文公的雄才大略與用心。在「趙盾弒其君夷皋」一例,《新列國志》以百姓立場與史家立場兩種觀察角度進行敘述,並且於事件結束後,繼續補充趙盾悔過自新的事。筆者以為,對於馮夢龍來說,若能謹遵是非教誨,儘管先前犯錯,只要願意改過,還是有機會獲得寬恕,也更彰顯了史家直筆所具有的教化作用。繼而,在「齊師、宋師、曹師次于聶北,救邢」一例,《麟經指月》遵循中《胡傳》所認為諸侯應憂患與共、共禦外敵,也就是馮氏強調之「諸侯睦鄰之禮」。馮夢龍《新列國志》承繼胡安國的觀點,在敘述上卻有別於胡安國對事件意義的著眼點。馮夢龍用管仲獻策,鋪陳齊桓公救邢國,乃是有利害關係的考量,藉此彰顯《春秋》對齊桓公不立刻救邢有譏諷之意,更於結尾再次強調完成道義應先於成就功利的道德省思。 筆者認為馮夢龍《麟經指月》雖大致遵循胡傳的解釋,然而其創作《新列國志》之時,亦會採納三傳觀點,並延伸個人意見,使得《新列國志》對事件的評述不完全遵循胡傳的解釋。 筆者接續以「政治權力中的家庭倫理」、「女性與政治」、「德行與命運」三個向度,描繪出馮夢龍在作為市民讀物的《新列國志》中,建立的道德標準。「政治權力中的家庭倫理」筆者以鄭莊公與石碏為例,此兩例皆是捨棄家庭倫理,成就政權倫理。我們能從馮夢龍評價兩例的態度觀之,馮氏可能認為無論對諸侯或大臣而言,國家大義的重要性遠高於家庭倫理,然兩者皆須奠基於合乎道與義規範下而來實行。至「女性與政治」一向度,筆者以孋姬、宣姜、文姜、夏姬等四位女性為觀察對象。一如經傳注疏所述,馮夢龍同樣認為女性致使男性判斷混亂,進而左右局勢,不過馮夢龍的觀點與經傳不同的是,他賦予女性更多元的性格,同時也承擔了更多的政治責任。然要追究「女性亂政」現象之所以出現,最主要因素是國君的默認、許可、授予女性干政的機會。從另一個角度觀看,馮夢龍呈現的「女性與政治」就是「男性與政治」,女禍成為違禮條件之一。 《左傳》中時常出現諸侯或臣子做出違反道德或禮儀的行為,國家或個人便會面臨悲慘的後果。筆者以子玉、鄭靈公、公子宋、晉文公為例,觀察德行與命運的關聯,發現建立符合禮義的外在言行便能迴避悲慘的命運。進一步觀察《新列國志》,馮夢龍的改編更凸顯了諸侯可以有稱霸之心,但言行需遵守禮義規範,而筆者歸納出三點馮氏認為稱霸的必要條件:第一點是諸侯的言行需符合禮義規範,第二點是諸侯稱霸的條件在於能不能正確地任用賢士,以及,諸侯能不能創造對自己有利的環境,以提升自己的威望。 本文除了考證馮夢龍承襲、敷衍經傳的內容,亦盼能凸顯馮夢龍於《新列國志》欲強調的「微言大義」,以及其欲導正晚明政治社會的亂象。馮夢龍《新列國志》對經義之繼承與開展,反映出作者對政治社會的觀點,以及治經不僅是遵從權威的態度。我們可以看到馮夢龍自言其《新列國志》本於《左傳》及諸史籍而作。實際上,馮夢龍《新列國志》參考了《春秋》三傳及《胡傳》的經解。當《胡傳》與三傳解釋一致時,《新列國志》便會遵循《左傳》的敘述方式,並更進一步擴寫之;當《胡傳》與三傳解釋不一致時,馮夢龍則會遵循《胡傳》的經解內容。此外,馮夢龍在將經傳「演義」或者說「衍義」為《新列國志》地過程中,難免會有強化 ∕ 增寫某些他特別想發揮之處。以至於事件的主題思想會與經書有所出入。筆者認為馮夢龍《新列國志》對經義之繼承與開展,反映出他認為人民與臣子應遵君效主,以及即便《胡傳》為明代重要的經解典籍,馮夢龍也不全然遵從權威的態度。

並列摘要


參考文獻


參考書目
一、古籍
(依著作時代先後排列,同一著作時代則以作者姓名筆畫順序排列)
(一)經部
〔周〕左丘明 〔日〕竹添光鴻箋:《左傳會箋》,臺北:天工書局,2005年。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