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為降低護照偽冒率、提昇我國護照公信力以及爭取免美簽等目標,積極推動護照親辦政策,自2011 年7 月1 日起針對初次請領護照者全面實施親辦制度,此舉雖有助臺灣爭取免美簽待遇,但已對國人護照委託代辦習慣造成衝擊。欲對已執行的公共政策進行問題修正,必須先對該政策進行有效地評估,才能發現問題癥結進而改善,然而,以往政策評估方式強調數字及實驗設計,這樣的評估方式往往忽略利害關係人觀點。學者 Guba & Lincoln 提出回應性評估,認為政策評估應重視政策利害關係人內心感受的回應。 本研究以新北市辦理護照親辦政策為例,採回應性評估觀點探討護照親辦政策的利害關係人主張、關切(concerns)與議題,以文獻分析法及深度訪談法進行研究,透過「政策設計妥適性」、「政策執行力」、「目標達成性」和「顧客滿意」四項政策評估標準,分析新北市護照親辦政策的執行現況與問題。 本研究發現:以戶所為護照親辦人別確認措施之受委託辦理機關,民眾多表贊同。未滿14 歲無身分證之孩童是否應親自到場辦理之看法兩極。不論年齡老少,首次申請護照之人別確認得向任一戶所辦理之作法,考量實際情形有其執行困難性。護照親辦之政策行銷及宣導效果有限。委辦費款項及金額規定甚嚴,核銷困難無法彈性運用以及人別確認程序後再依規定委託他人辦理後續護照請領事宜有個資外洩之風險等。最後,綜合研究發現,提出政策建議以為未來護照政策修正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