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險身為金融安全網的一環卻是個具爭議性的制度,許多國外文獻指出過高的存款保險保障額度會降低存款人對銀行風險的敏感度。然而為了因應這次的金融海嘯,我國為避免擠兌的發生和系統性的危機,於2008年10月採取存款保險全面保障的緊急措施。本文透過2003年第一季至2010年第二季21家台灣本土銀行的存款成長率及存款利率等資料進行panel data分析,檢驗台灣金融市場是否有存款人制約的現象並觀察存款保險制度的改變對於存款人制約的影響,實證結果如下: 1. 以銀行風險指標對銀行存款成長率和存款利率的影響來衡量,發現存款人會透過提出存款對較高風險銀行進行約束並且會對風險較高的銀行要求提供較高的存款利率。在這當中,獲利能力以及流動性是最為顯著的風險指標。 2. 根據銀行資產規模大小來觀察銀行的存款成長率,發現存款人在發生金融海嘯前普遍認為本國的銀行業有太大而不會倒(too-big-to-fail)的現象。 3. 根據銀行資產規模大小來觀察銀行的存款利率,可發現台灣銀行業的市場結構處於高度競爭的狀態,規模較大的銀行可以提供較高的存款利率吸引存戶的資金。 4. 若依據不同存款保險保障額度時期來觀察,存款保險調高保障額度或是提供全額保障的前後時期,無論是在存款成長率或是存款利率方面對於銀行風險指標都沒有顯著的關係。 從上述結果來看,台灣的金融市場存在存款人制約的現象,但只有對某些銀行風險指標的效果較為顯著,而且存款保險的保障額度過高確實會降低存款人對銀行風險的敏感度並削弱存款人制約的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