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自由貿易隨著全球化競爭日益劇烈,使得國內經濟必須服從於國際經濟。全球現今約有95%的貿易在WTO規範下進行,範圍由傳統貨品擴展至農產品等。台灣於2002年正式成為世界貿易組織的成員,2011年1月1日與大陸簽署的ECFA也正式實施,對台灣茶農造成一定程度的衝擊。世界大國如美國,對於農業都採取相對保護主義,增加農業補貼。反觀台灣對於已發展成獨特產業-茶業,所規劃的因應政策,以茶農的角度來看政府政策行銷,並做一階段性的探討。 制度是人為制訂的限制,政府治理作為約束著人們互動行為。當政府治理作為從積極介入變為消極性的介入與管制再轉變到採取彈性輔導措施時,茶業的產、製、銷也隨著環境與制度的改變而演變為外銷、內銷及多元產銷模式。 另外,政府回應傳統模型的諸多缺失,推行新公共管理來提升行政效率及效能。新的治理模式結合私部門的重視成本效益,使得茶葉產銷班的輔導單位,從公所逐漸轉介至農會。政府和農會的關係也轉變成介於夥伴關係及外包間的模糊地帶。研究中發現,茶葉的高經濟效益,也使得農會此輔導單位的角色在不知不覺中成為茶農及其他農企業的競爭對手。 本論文對於加入WTO及ECFA實施後,茶業產銷政策規劃提供以下建議: 一、農業政策規劃應符合弱勢者利益最大化原則; 二、加強海關查緝及修正進口貨物產地的認定標準; 三、積極研發科學的產地辨證方法及申請專利; 四、應健全公私部門的協力角色; 五、政策行銷人員應加強與農民的溝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