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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學位論文

酒後駕車公共危險犯易服社會勞動制度成效之研究─以臺南地區為例

The Study on the Effect Of Community Service --An Empirical Study Focusing on Drunk Driving in Tainan

指導教授 : 陳慈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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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 要 我國立法者於2013年6月11日修正公布刑法第185條之3,其內容對「酒後駕車」行為,在規範上,放寬法條之構成要件並加重行為人之處罰,作了趨向嚴格之修正。首先,由此一修法結果觀之,可知立法者與社會輿論對於酒後駕車零容忍度的態度,但如此修法,可能導致犯罪率的上升、入監人口之增加;再者,政府機關又有為監獄容員超額之人權問題,負有不可迴避的改善責任,而在國家財政困難的大環境下,立法者方面則同時興起所謂「減刑」(減輕刑期,以釋放在監人口)之議。然「減刑」之作為,對於司法正義、社會防衛、社會安全等方面,均有重大衝擊,經常受到學者質疑,並頗受社會大眾之抨擊。是本文興起,以善用易刑處分中之「易服社會勞動」制度以作為折衷解決之道的想法。惟若要擴大或善用「易服社會勞動」制度之前,應有就現行之「易服社會勞動服務」制度的實際運行之成效加以檢討之必要,故本文擇定現行該制度運作中之最大宗、最大量者,也就是因酒後駕車公共危險而接受「易服社會勞動」之社會勞動人,從此一類型案例之角度,來檢討該制度之運行成效。 又本研究係針對在台南地區,因酒後駕車公共危險案件接受易服社會勞動人進行招募共計募得八人,進行一次性焦點團體訪談。再從該焦點團體成員間,對「聲請易服社會勞動服務的原因」、「易服社會勞動服務對於避免再犯酒後駕車之公共危險案件是否有助益」、「易服勞動服務的過程是否被標籤為犯罪人」的情形、「目前執行之易服社會勞動服務是否公平的執行」、「時數登記是否落實」、「是否建議擴大適用易服社會勞動服務之範圍」等等問題之回答,加以了解現行「易服社會勞動」制度之成效,藉此了解該制度是否有改進之處,甚或加以擴大實施之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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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unk Driving

參考文獻


許春金,《犯罪學》,三民,2003年。
蔡德輝‧楊士隆,《犯罪學》,五南書局,2009年。
李茂生,<論刑法部分規定條文修正草案中保安處分相關規定>,《月旦法學雜誌》,第93期,2003年2月。
張文菘,<酒駕犯罪化對刑事司法影響之研究>,《犯罪學期刊》,第15卷第1期,2012年6月。
高心怡,《易服社會勞動人社會復歸之研究》,國立台北大學犯罪研究所碩士論文,2013年8月。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