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提出以兩人權公約觀點來看氣候變遷,很明顯的是,氣候變遷影響人權 的充分享受。既兩人權公約已納為我國國內法之一部分 ,而我國氣候變遷政策依 舊是缺乏明確的藍圖與方向,本文「以兩人權公約觀點論我國氣候變遷法制之不 足」旨在討論氣候變遷影響人類對人權的充分享受,如何以人權的方法處理這些 氣候變遷所造成的衝擊。進一步再討論氣候變遷已經或將會衝擊哪些人權的享有, 並舉出因紐特人訴美國請願案以及開發中小島嶼國家組織為例,說明氣候變遷所 造成的人權侵害以及需要保障的急迫性。最後討論我國氣候變遷法制的發展與立 法建議。國際上因應氣候變遷的法制發展主要採取兩種方式:「減緩」以及「調適」。 然就目前來看,我國關於氣候變遷的政策主要集中於減緩的方式,如溫室氣體減 量法(草案),與國際上氣候變遷法制發展的速度相比,我國氣候變遷法制仍嫌不 足。此外,氣候變遷這類因果關係相當複雜或是具有高度的不確定性的議題,難 以傳統的因果關係來歸屬責任。本文建議以保障受害者人權之目的,參酌「醫療 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中醫療事故補償的原則,提供受害者及時補償。 因此研擬氣候變遷因應法之「人權補償」草案,期望具體落實氣候變遷侵害中的 人權保障。
Thinking about climate change from a human rights persp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