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國家地區,為了確保初等及中等教育的品質,莫不對於中小學教育內涵,以及中小學校與師生的作為有一些要求或規範。這些規範的公布周知,經常是在不同名稱的文本裡,例如教育標準、教學計畫、課程標準及課程綱要等。本文即探討規範初等及中等教育內容與活動的文本命名問題,論述的觀點亦可適用於各學校自定的校本課程(計畫)。經由文本的法理條件探討,以及教育、學習、課程和教學四個術語的概念分析,最後獲致三點命名的主張供各界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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