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違憲審查(Judicial review)是美國憲憲政體制之重要特徵。在三權分立制衡之架構中,透過司法違憲審查之運作,可以有效防止行政與立法兩權逾越憲法分際,使憲政運作能符合憲法之規範。質言之,司法違憲審查實具有守護憲法之功能。然而,法院於實施違憲審查權時,仍應有一定之範圍。此即本文探討之重點。結果發現,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於行使違憲審查權時,不但要先符合憲定之要求(案件與爭訟),而且,基於司法自製逐漸推演出其他原則,如此方不致侵奪行政與立法兩部門之權限,終使美國憲政運作能維持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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